国际商标注册六条原则
●在实行先使用原则的国家,即谁先使用谁就拥有商标权,如美国、英国、澳大利亚、新加坡等国,应当尽早使用商标,并注意收集在这些国家使用商标的证据,包括合同、广告、宣传材料等等。如果该商标被人抢注,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或者诉讼程序夺回商标。
●在实行先注册原则的国家,即谁先注册谁就拥有商标权,如日本、韩国、西班牙等国,应当尽早申请注册。
●尽早申请商标国际注册。
●申请优先权。
●注册防御商标,即注册与使用相同或相似的一系列商标。
●委托目标国家的代理机构监测该国商标公告,及时就他人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发生抢注的形成采取救济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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